banner

該如何處理二手物交易糾紛?最佳實務引導指南

適用對象:二手賣家、二手買家
精神核心:誠信、尊重、理性

一、處理原則

  1. 尊重彼此,誠信溝通
    每一件上架的二手品,都是父母在忙碌育兒之餘抽空整理與分享的心意。二手交易建立在「信任」上。每件衣物的狀況都是獨一無二的,誠實描述與理性溝通是根本。
  2. 事實優先於情緒
    以實際照片、文字記錄為依據,不以主觀感受作為判定標準。
  3. 以解決問題為目的,而非責任歸屬
    比起追究誰對誰錯,更重要的是一起找出雙方都能接受的「可執行方案」。
  4. 減少能量消耗原則:優先考量「信任關係」>「金額」
    若爭議點不大,鼓勵買賣雙方優先選擇快速和解方式,保留彼此的能量。

二、常見糾紛情境與建議處理方式

類型實際案例建議處理方向補充說明
物況與描述明顯不符賣家標示「近新」,但衣物有明顯污漬、鬆脫、起毛球等買家拍照舉證 → 賣家確認後可選:
① 部分退費
② 全額退貨(限收貨7日內、未試穿/下水)
賣家有疏漏時,賣家直接承認並負責可為個人信用加分。
尺寸或合身問題衣服與標示尺寸相符,但買家試穿不合屬買家個人誤判,原則上不退貨;買家可自行轉售。賣家若願意,可提供「買家轉售推廣協助」或「同價位換貨(未下水)」作為善意處理。
衣長縮水買家收到後,發現衣長有未事先提及的縮水。多發於天然纖維(羊毛、純棉、竹纖維、天絲、麻、絲等)。買家需舉證(同款比對或官方平量尺寸),依縮水程度討論:
① 輕微縮水(5%以內):屬正常使用範圍
② 中度縮水(6–10%):共同分擔損失(賣家部分退款)
③ 重度縮水(11%以上,且未試穿/下水):賣家退款回收
賣家上架時應主動標示「平量尺寸」;買家購買前,可請賣家提供尺寸確認。
全新未開封但開封後有瑕疵賣家標示全新未開封,買家開封後發現有未揭示的瑕疵出廠瑕疵非賣家過失但需負責,賣家應積極處理:
① 退部分金額作為維修補償
② 協助轉售
① 在未試穿/下水前提下可討論退貨
建議賣家售出前可拆封檢查物況,若有瑕疵需於上架時先揭露。
細瑕/主觀瑕疵爭議線頭、小污點、輕微褪色、輕微棉洗感若與賣家揭露的物況等級相符,則屬自然使用痕跡,不構成退貨理由。買家應理解並接受物況的不完美。賣家應事先於描述中盡可能揭露真實物況,出貨前也再次檢查物況。完美主義買家建議下單前請再三確認。
運送損壞或遺失包裹破損、衣物受潮、包裹遺失由物流公司理賠,賣家協助買家提出申請。建議保留包裝照與物流追蹤碼。
衣物有異味(香水、洗衣精、霉味、煙味等)買家反映收到衣物有氣味,影響使用意願請買家提供開箱錄影或照片佐證「出貨即有異味」。
① 若屬「香氣」類(洗衣精、香水),屬主觀認知差異,不構成瑕疵。建議通風或清洗後再評估。
② 若屬「異味」類(霉味、煙味、動物味),若味道明顯至買家無法接受,可討論退部分金額做送洗費用,或接受退貨退款(限 7 日內未洗未穿)。
為避免此狀況,賣家於上架前可進行:
① 出貨前通風1–2天,確認無異味。
② 若為長期收納物,建議先洗滌或曬過。
③ 若仍有輕微保存味可於描述揭露:「此衣物經清洗保存,有淡淡洗衣精香氣,介意者請斟酌購買。」
若賣家已揭露「保存味」則不視為瑕疵。
收貨超過 7 天後反應有物況問題收到衣服 7 天後才反映衣況問題難以舉證物品是否已使用過。商品一經使用,代表買家接受原本物況,也代表物況條件已變,因此一般不受理退貨;建議由買家自行轉售。
若為一般檢查難以發現的物況問題,賣家仍應積極處理。
賣家若願意,可協助再次售出的曝光。
已試穿/下水後反應有物況問題買家已使用過使用代表已接受該物況。若有物況問題,建議由買家自行轉售。賣家若願意,可協助再次售出的曝光。

三、溝通時的建議步驟

發現爭議的當下,相信買家跟賣家心裡都會感到緊張與委屈。希望大家秉著對方也同為良善之人的角度開啟對話:

買家回報

麻麻您好,感謝割愛這件衣服,我很喜歡~
收到後我發現有幾個部分和描述略有不同(例如:胸前有約1cm污點/布面略有褪色),並附上了實拍照片供您參考。
因為商品頁並未提及這部分,想和您確認物況,並討論後續的處理方式(退部分金額或提供其他處理建議)。
期待能一起找到雙方都覺得舒服的提案圓滿落幕,謝謝您 🙏

賣家回覆

親愛的買家您好,謝謝您細心告知,我理解收到與預期不同會有不好的感受。
方便拍些瑕疵處照片給我嗎?我想確認一下狀況。
如果是我描述不清,我會負責處理,也希望能讓您覺得被尊重。
步驟動作建議說法(賣家)
① 感謝對方反映保持冷靜與尊重「謝謝您細心提醒~我確實可能沒注意到那個地方,讓您有不好的感覺真的很抱歉 🙏」
② 要求照片確認收集客觀證據「方便拍張自然光下的照片給我嗎?我再看一下實際狀況~」
③ 評估程度判定是否屬自然使用痕跡「這樣的狀況我也覺得屬於二手正常範圍,不過我願意退部分金額給您以示誠意。」
④ 提出方案以最省自身能量的方式提案「我可以退您 100 元(10%),或者協助您轉賣這件衣服,您覺得哪個方式比較好呢?」
小提醒 1:避免公開點名及公審

在權責未釐清、處理未落幕前,不建議公開點名。
情緒性字眼與公審,容易造成彼此名譽受損與二次傷害,也可能讓自身涉入法律風險。以事實為本、以解決為先,是對彼此最負責任的方式。
小提醒 2:惡意或情節重大者

小旭市集相信多數會員皆為良善用戶,疏失可能發生、惡意不可縱容。若遇態度惡劣、疑似刻意隱瞞或屢犯者,請回報給小旭市集客服(Instagram: @littlechic.market)。經查證屬實且情節重大者,平台將依規停權;若涉及詐欺,建議同步蒐證報案。

四、處理糾紛時的心態建議

賣家:

  • 「誠實面對、快速回應」遠比「爭辯責任」更能提升信任。
  • 若為描述疏忽,主動承擔會贏得更高信任與好口碑,甚至帶來回購。請把糾紛當作展示個人誠信的機會。
  • 若遇情緒性買家,請冷靜禮貌應對,明確表達自己的原則並保護自身能量。有時候錢事小,信任與溝通的時間消耗事大。

買家:

  • 二手商品物況具個體差異,非全新品;若追求零瑕疵體驗,建議改向新品商家選購。
  • 若爭議處不大,金額也不高,選擇理解及與放下能保留自身能量與好運。
  • 有誠信的賣家值得再次購買;不誠信的可直接避開。
下列內容為一般性法律資訊,非個別法律意見;如涉及爭議金額或權益重大,建議諮詢律師。
  • 消費者保護法 7 日鑑賞期:主要適用於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間之交易;個人偶一為之的二手交易不適用。
  • 民法第 356 條(從速檢查與通知):買受人應依物之性質「從速檢查」,發現瑕疵立即通知出賣人;未通知者,除非係通常檢查不能發現之瑕疵,視為承認受領之物。
  • 民法第 354、355 條(瑕疵擔保責任):出賣物有瑕疵時,出賣人負瑕疵擔保;但買方於購買時已知瑕疵仍購買者,賣方免責。
  • 民法第 359 條(買方請求):買方得請求減少價金或解除契約。
  • 民法第 360 條(損害賠償):符合要件時,買方得請求損害賠償。

六、結語:不完美的衣物,也能成就完美的循環

二手交易的價值,不僅在於延續物品的生命、減少浪費,更在於彼此以誠相待的那份溫度。

當賣家如實揭露、買家理性溝通,即使偶有疏漏,也能在尊重與善意之中,找到雙方都滿意的處理方法。

在小旭市集進行二手買賣的前提是:相互尊重、彼此信任、誠信溝通

二手物多為曾被珍惜的個人物品,即使標示「全新」,也屬於自行保存的存品。每件商品皆獨一無二,因此購買即代表接受當下所揭露的價格與物況。若期望完全零瑕疵的體驗,建議改向販售全新品的專業商家選購。

小旭相信,平台的角色不是裁決對錯,而是促進理解與共識。賣家有誠實揭露的義務,買家有細心檢查的責任。在所有灰色地帶或難以驗證的情況中,唯有回到「信任」與「誠意」,才能讓每一次交易,都以圓滿的方式落幕。

小旭市集將持續維護一個安全、舒適、誠信而溫暖的交流環境,讓美好物件在下一個家庭手中,繼續發光。 ✨

七、如何避免二手物交易糾紛

預防勝於事後處理,請參考〈該如何避免二手物交易糾紛?最佳實務引導指南〉


賣家指南

    [小旭市集] 該如何處理二手物交易糾紛?最佳實務引導指南